2012年10月3日,印度对原产于中国、中国香港、中国台湾和新加坡的可刻录光盘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自中国、中国香港、中国台湾和新加坡进口的涉案产品不再存在倾销行为,因此终止上述反倾销措施。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85239050。
2006年4月,印度对原产于中国、中国香港、中国台湾和新加坡的可刻录光盘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07年4月,印度对此案作出肯定性终裁。2011年10月,印度对原产于中国、中国香港、中国台湾和新加坡的可刻录光盘进行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2012年10月3日,印度对原产于中国、中国香港、中国台湾和新加坡的可刻录光盘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自中国、中国香港、中国台湾和新加坡进口的涉案产品不再存在倾销行为,因此终止上述反倾销措施。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85239050。
2006年4月,印度对原产于中国、中国香港、中国台湾和新加坡的可刻录光盘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07年4月,印度对此案作出肯定性终裁。2011年10月,印度对原产于中国、中国香港、中国台湾和新加坡的可刻录光盘进行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