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陆的北京西城法院最近受理了一起消费者投诉长虹LED电视夸大宣传案,长虹LED电视自称是“目前最节能、最超薄、最先进的技术”产品,消费者购买后发现“名不副实”,自觉受骗要求赔偿。
这名消费者在北京西城区牛街一大型电器城内购买电视时,长虹电视的销售员拿出宣传册向他推荐,宣传册中介绍长虹LED电视是“目前最节能、最超薄、最先进的技术”,且这名消费者认为长虹电视的价格不算贵,还使用了“最先进”技术,于是和朋友各自购买了一台32吋的LED电视,单价为3390元。
“电视搬回家后使用了几天,感觉播放效果并不像宣传得那么好,而且也没觉得非常省电。”这名消费者介绍,他感觉有些上当,于是前往工商部门进行了投诉。近日,西城工商部门向该消费者回函表示,根据执法人员的调查,发现其举报属实,依据中国《反不不当竞争法》对电器城罚款1万元。
在工商部门组织双方调解时,该消费者认为商家有欺诈行为,坚决要求双倍赔偿,而电器城只同意退货,最终双方未能谈拢,随后该消费者向法院提出诉讼。
相关律师介绍,根据中国《广告法》第7条的明确规定,广告中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长虹电视的宣传册中直接使用“最节能、最超薄、最先进”这样的绝对化字眼,显然违反了《广告法》的明文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