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经济产业省于2011年7月1日公布《关于修订电气用品安全法施行令的部分内容的政令》。根据该政令的规定,进入日本市场销售的LED灯泡及LED电灯器具将于2012年7月1日起须加贴圆形PSE标志。这标志着“LED灯”及“LED灯具”成为《电气用品安全法》管制对象。
据悉,管控对象范围限于额定电压为100V~300V、额定功率大于1W的使用50Hz和60Hz交流电路的LED灯具和灯泡。归类为新增设的“LED灯泡”或“LED灯具”的产品有家用荧光吊灯、白炽灯泡、荧光灯等;但有些台灯、充电式手电筒、广告灯、装饰灯、手提灯和花园灯虽采用LED作为光源,目前还尚未归类为“LED灯具”。
“修改政令”对“LED灯泡”和“LED灯具”的技术标准进行更改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对“LED灯泡”主要从构造、绝缘性能、灯口的连接强度等进行了限定,并追加了“LED灯泡”螺口灯口的耐腐蚀性、螺口灯口的旋转强度和灯口尺寸的要求;二是对“LED灯具”主要从构造、绝缘性能、正常状态的温度上升、热变形、耐热冲击性和机械强度等进行了限定,并根据重量对构造进行限制、还对拉线强度和绝缘性能提出要求;三是追加LED模块长寿特性方面的性能要求以及LED灯类产品灯口等带电部分材料必使用铜或者铜合金,光线发出时没有闪烁的感觉等要求。
“修改政令”还对新增设的“LED灯泡”或“LED灯具”的产品标示提出要求。按照日本电器用品法的施行规则规定,通过安全认证的电器用品上必须标示圆形PSE标志和申报日本进口商品名称。此外,“LED灯具”标示卡上还需标注额定电压、额定功率(仅限于有放电灯、变压器及有电动机的灯具)、适用电灯的额定功率、额定频率(仅限于有放电灯、变压器及有电动机的灯具)、屋外用灯具(仅限于其他白炽灯具、其他放电灯具)、屋内用灯具(仅限于广告灯)和双重绝缘构造灯具须标示双重绝缘的回标志。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出口灯具企业:关注日本PSE认证,出口前向检验检疫部门和国外经销商了解认证要求、程序等内容,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