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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修订进口生虾仁的复检要求

2012-02-04   发表:

据澳大利亚检验检疫局(AQIS)消息,近日该局发布公共检疫警告(PQA0780),修订了进口生虾仁的复检要求。

最新要求规定,进口商需在14天内(自收到实验室检测结果之日起)提出对白斑病毒以及黄头病毒样本的复检要求,超过这个期限,样品将被销毁,相关批次的产品将被退回或者销毁。

另外,检验部门将不再抽取剩余货物样本(供复检)。进口商需承担白斑病毒、黄头病毒检测以及复检的费用。

原文链接:

http://www.aqis.gov.au/icon32/asp/ex_topiccontent.asp?TopicType=Quarantine+Alert&TopicID=24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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