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澳大利亚安全工作政府机构将甲醛的致癌分类从3级(有限证据表明存在致癌效应)改成2级(吸入致癌性),此分类的改变是基于2006年澳大利亚国家工业化学品通告评估署(Nicnas)的评估决定。
生产商和进口商需要认真考虑此次修订,必要情况下升级安全数据表和分类标签以确保包含最新且准确的信息。
2012年7月,澳大利亚安全工作政府机构将甲醛的致癌分类从3级(有限证据表明存在致癌效应)改成2级(吸入致癌性),此分类的改变是基于2006年澳大利亚国家工业化学品通告评估署(Nicnas)的评估决定。
生产商和进口商需要认真考虑此次修订,必要情况下升级安全数据表和分类标签以确保包含最新且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