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3日,阿根廷工业部贸易管理及政策副国务秘书发布第349/2011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男士西服套装或西服式上衣作出反倾销终裁,由于涉案产品在阿根廷市场上以阿根廷国内同类产品正常价格的80%销售,因此存在倾销行为,涉案产品的倾销幅度为553.32%,裁定对涉案产品按照离岸价征收81.5美元/件的反倾销税,有效期为5年。
2012年1月3日,阿根廷工业部贸易管理及政策副国务秘书发布第349/2011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男士西服套装或西服式上衣作出反倾销终裁,由于涉案产品在阿根廷市场上以阿根廷国内同类产品正常价格的80%销售,因此存在倾销行为,涉案产品的倾销幅度为553.32%,裁定对涉案产品按照离岸价征收81.5美元/件的反倾销税,有效期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