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1日,巴基斯坦关税委员会发布公告称,由于伊斯兰堡高等法院认为巴基斯坦关税委员会于于2009年9月对原产于中国、印尼、韩国和中国台湾的单面涂层纸板的反倾销立案的委员人数不符合法定人数(只有2名委员签署了立案通知,而不是规定的3名委员),并于2011年5月23日发布裁决废除上述立案及其初裁,因此决定重新对原产于中国、印尼、韩国和中国台湾的单面涂层纸板进行反倾销立案。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与上次立案的一致,为48109200、48109900。
2012年1月11日,巴基斯坦关税委员会发布公告称,由于伊斯兰堡高等法院认为巴基斯坦关税委员会于于2009年9月对原产于中国、印尼、韩国和中国台湾的单面涂层纸板的反倾销立案的委员人数不符合法定人数(只有2名委员签署了立案通知,而不是规定的3名委员),并于2011年5月23日发布裁决废除上述立案及其初裁,因此决定重新对原产于中国、印尼、韩国和中国台湾的单面涂层纸板进行反倾销立案。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与上次立案的一致,为48109200、48109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