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5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印度、印尼、意大利、韩国和日本的定尺碳钢板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产业损害终裁,裁决如下:
若取消对原产于印度、印尼和韩国的定尺碳钢板的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在合理的、可预见的期间内,涉案产品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的实质性损害将继续或再度发生;
若取消对原产于意大利的定尺碳钢板的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在合理的、可预见的期间内,涉案产品不会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的实质性损害;
若取消对原产于日本的定尺碳钢板的反倾销措施,在合理的、可预见的期间内,涉案产品不会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的实质性损害。
根据该上述裁决,美国商务部将继续对原产于印度、印尼和韩国的定尺碳钢板实施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将取消对原产于意大利和日本的定尺碳钢板的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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