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官方公报(Official Journal)于2012年5月9日发布了关于家用滚筒式干衣机能源标签的392/2012号委员会法规。该法规是正在实施的2010/30/EU能源相关产品的标签和标准产品信息要求的标签框架指令(或被称为“能源标签指令”)的一部分。对中国贸易商来说,能源标签框架指令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在中国制造的电器大都包含其中。
能源标签指令(Energy Labelling Directive)旨在提供更多相关信息帮助消费者在选择设备时能在能源和资源利用效益的基础上进行选择。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指令重新修订了早前的立法中引入的能源等级,另外补充了三个等级:A+、A++和A+++。在现有类别不能很好区分节能和十分节能产品时,这类能源等级的添加十分有必要。
此外,能源标签指令还对供应商和经销商提出了补充信息要求。以下要求将对中国贸易商的义务产生直接的影响:
(i)应形成足够的技术文档以确保产品标签信息的准确性,信息的保存有效期为5年;
(ii)供应商应向经销商提供必要的能源标签;
(iii)供应商应在所有产品手册上提供产品的照片。
该指令也呼吁委员会对即将包括在能源标签指令框架中的产品类型进行明确定义。在2012年5月9日发布的法规中,委员会完成了关于家用滚筒式干衣机的法规制定,更准确地说,为“电动和燃气家用滚筒式干衣机和嵌入式家用滚筒干衣机,包括销售用于非家用的干衣机”。
中国的贸易商应注意到,该法规并不适用于家用洗衣干衣一体机,该类产品受欧盟法规96/60/EC指令的规管。此外,也不适用于家用旋转式脱水机。
新法规的目的是落实能源标签指令制定的要求,将其适用于家用滚筒式干衣机。
因此,法规附件六明确规定了家用滚筒干衣机需要符合并获取特定能源标签的阈值:A+++(能效最高)至D(能效最低),且与附件七中阐述的方法和规则保持一致。
附件中,法规具体阐述了哪类信息应被打印于家用滚筒式干衣机标签和卡片上,以及何时和何种方式呈现信息。
此外,附件还阐述了以下内容:
•标签样本:直排式(air-Vented)家用滚筒式干衣机、冷凝式(condenser)家用滚筒式干衣机和燃气式(gas-fired)家用滚筒式干衣机;
•各自标签上所要求体现的信息,以及要求的尺寸、颜色和字体,;
•产品卡片所要求的信息;
•供应商应提供的技术文档的信息;
•产品终端用户在产品展示时看不到的产品信息;
•当局确保产品符合法规的认证过程;
•确定家用滚筒式干衣机能源与冷凝效益的方法。
此项法规还规定了供应商和经销商的详细责任。这包括供应商应确保每个家用滚筒式干衣机附有一份打印标签和产品卡片,经销商应确保家用滚筒式干衣机在产品外部的前端或顶部的明显位置带有供应商提供的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