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明确化妆品产品中二噁烷残留限值,根据有关单位开展安全风险评估的结果,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司拟将化妆品产品中二噁烷残留限值确定为30mg/Kg,并于2011年12月30日公开征求意见,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于2012年1月10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
为进一步明确化妆品产品中二噁烷残留限值,根据有关单位开展安全风险评估的结果,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司拟将化妆品产品中二噁烷残留限值确定为30mg/Kg,并于2011年12月30日公开征求意见,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于2012年1月10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