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18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食安输发0518第3号通报:近日,根据2012年3月29日发布的食安输发0329第2号通报(于2012年5月17日最终修订为0517第4号通报),对于2012年进口食品监视检查计划所实施的检查结果显示,中国生产的冷藏牛蛙的某些批次违反了食品卫生法的相关规定,因此将加强对于以下产品相关农药残留的监视检查。 1.对象食品:中国生产的牛蛙及其加工品(仅限于简单加工) 2.检查项目及检查频率 (1)对于制造并出口的冷藏牛蛙,实施货物保留,针对其中的恩诺沙星含量,指导进口商实行自主检查。 (2)将中国生产的牛蛙(包括恩诺沙星在内)的监视检查频率提高至30%。对于注册检查机关无法指导进口商实行自主检查的,应采取相应的行政检查。 [table][tr][td] 强化检查日期[/td][td] 国家[/td][td] 检查对象[/td][td] 检查项目[/td][td] 制造、出口及其包装方[/td][/tr][tr][td] 2012年5月18日[/td][td] 中国[/td][td] 牛蛙及其加工品(仅限于简单加工品)[/td][td] 恩诺沙星[/td][td] 常山妙全科农水产养殖场(CHANG SHAN MIAOQUAN AQRICULTURAL&AQUATIC)[/td][/tr][/tab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