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鲁
关于制药公司的法规
秘鲁卫生部2010年12月6日发布了G/TBT/N/PER/30号通报。标题:关于制药公司的法规。涉及医药产品:药品、草药、膳食制品和甜味剂,以及生物制品和草本制剂产品;医疗器械、卫生用品;化妆品、家庭卫生用品和个人卫生用品。
该通报的文件包含了149条、8条补充、过渡期和最终规定,以及2个附件。规定了从事制造、进口、出口、储存、销售、分销、配送和销售医药产品、医疗器械和卫生用品的公司的技术和卫生要求。
该法规拟批准拟生效日期:在批准并在官方公报El Peruano上公布后180天。提意见截止日期:2011年2月20日。
巴西
某些消费品技术要求
巴西国家计量、标准化与工业质量研究院2011年1月7日发布了G/TBT/N/BRA/411号通报。标题:自行车零部件安全技术要求。涉及自行车零部件、自行车充气橡胶轮胎、车闸、车架轮叉及其部件、脚蹬、曲柄链轮、轮圈和辐条、自行车及其他非机动脚踏车、运货三轮车。拟生效日期为2011年5月29日。
另外,G/TBT/N/BRA/412号通报了即热式/储水式燃气热水器。规定了家庭用燃气热水器(两种主要类型:储水式和即热式)合格评定标准。草案对产品规定了最低能效水平及适当安全级别。
丹麦
关于在食品中添加除维生素和矿物质以外物质的法令草案
丹麦兽医和食品管理局2011年1月7日发布了G/TBT/N/DNK/86号通报。标题:关于在食品中(包括食品增补剂中)添加除维生素和矿物质以外物质的法令草案No.xxx/2011。并说明该法令草案已于2010年7月通报,现再次通报是因为作出了小的技术性调整。
法令提出了添加除维生素和矿物质以外物质食品在丹麦的安全销售程序。附录1中的物质可以根据上述附录条件使用。根据其他条件添加附录1中的物质必须首次在丹麦销售前至少6个月通报丹麦兽医和食品管理局(DVFA)。添加非附录1中的物质必须首次在丹麦销售前获得批准。DVFA根据相互承认协定使用欧盟法规No.764/08。在丹麦销售包含附录1物质食品的生产商或个人必须通过提供产品标签样式通报DFVA。
该技术调整拟批准及拟生效日期:2011年2月。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关于部分家用电器及烟草标签要求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国际标准化和计量局2011年1月10日发布了G/TBT/N/ARE/57号通报。标题:关于标签的技术法规草案。该技术法规草案涉及标签法规-电器能源效率标签第1部分:家用空气调节器。该草案规定了术语和定义、能源效率分类和要求。其拟批准及拟生效日期待定。
提意见截止日期:自通报日期起60天。
另外,G/TBT/N/ARE/58号通报。标题:烟草制品包装标签。涉及烟草制品的标签要求,诸如产品的名称、商标、香烟的数量、以年和月表示的生产日期、在香烟包装上的焦油、尼古丁和一氧化碳的比例,以及其他烟草制品尼古丁的比例、批号、健康警告和图片、原产国或生产或包装国等。其拟批准及拟生效日期待定。
提意见截止日期:自通报日期起60天。
加拿大
拟定杀虫剂螺虫乙酯最大残留限量
加拿大近日发出通报,加拿大卫生部有害生物管理局拟定杀虫剂螺虫乙酯(Spirotetramat)最大残留限量。在龙眼、荔枝、金毛丹、红毛丹、西班牙酸橙中,螺虫乙酯的最大残留限量为13ppm;在干大豆中,螺虫乙酯的最大残留限量为5.0ppm;在豆类植物(作物组6,干大豆除外)、西印度樱桃、费乔亚果、番石榴、嘉宝果、百香果、洋桃、蜡蒲桃中,螺虫乙酯的最大残留限量为2.5ppm;在鳄梨、黑肉柿、蛋黄果、香肉果、人参果、金星果中,螺虫乙酯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6ppm;在番木瓜中,螺虫乙酯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35ppm;在芒果、脱绒棉籽中,螺虫乙酯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3ppm;在猕猴桃中,螺虫乙酯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ppm。
目前该通报正在征求意见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