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28日,秘书处设在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资环分院的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向外公布了修订的《复印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国家标准的征求意见稿(PDF)。征求意见截止期为2012年4月30日。
根据该征求意见稿,修订的标准规定了普通用途的复印机及以复印为其基本功能的多功能一体机的能效等级、能效限定值、节能评价值、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标准适用于在220 V、50 Hz电网供电下正常工作,复印速度小于70页/min、标准幅面的产品,不适用于仅由电池或网络接口(如USB、IEEE1394等接口)供电的产品或具有数字接收前端(DFE)的产品。
产品能效等级分为3级,其中1级能效等级最高。复印机产品按照典型能耗法(TEC法)对产品能效分级,其能效等级如下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