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西哥政府于2011年9月10起开始对186种消费品和工业产品执行新的能耗标签要求,其中包括一系列家用电器。能耗标签必须包含清晰可见的信息,包括产品运行时的能耗(瓦每小时或千瓦时),产品在待机模式下的能源消耗,以及使用时单位能耗提供的服务(如冰箱每千瓦时提供的制冷功率)等。
其中,该能耗标签规管下的产品有:空调、扬声器、电烤箱、镇流器、吸尘器、水泵、咖啡机、收款机、搅拌机、加热器,以及各类充电器、电热毯、压缩机、笔记本和台式电脑、电脑显示器、冰柜、视频游戏控制器、复印机、电切刀、机顶盒、除湿器、增湿器、硬盘设备、水冷却器、扫描仪、榨汁机和萃取器、煎锅、制冰机、录音机、微波炉、煤气炉、电烤箱、烤面包机、打印机、灯泡、洗衣机、洗碗机、LED灯具、搅拌机、灯具、电动缝纫机、电动打字机、传真机、削边机、剪毛机、面包机、三明治机、涡轮发动机、电动机、熨斗、食品加工器、电动门、抛光机、自动饮料出售机、净水器、空气清新器、冰箱、电压调节器、电子闹钟、蓝光播放器、DVD机、路由器、服务器、电吹风、钻机、家庭影院、喊话器、电话、收音机、烤面包机、煲锅、压力锅、烤架、风机、圆锯、机动车、碎纸机、摄像机和放映机等。
生产商和进口商向墨西哥国家能效委员会(CONUEE)和联邦消费者保护机构(PROFECO)提交的表格必须注明关于能效的信息,包括商品原产地(墨西哥或第三方国家),以及(i)经过认证实验室测试后的结果是否符合墨西哥官方标准;(ii)测试结果是否获得支持,必须随附关于测试方法的详细信息。根据可持续能源法律第25条规定,这些信息必须在截止日期前60天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