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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再次扩大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

2007-04-08   发表:
为进一步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出口,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等七部委日 前联合发文,再次扩大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这是今年以来国家将电解铝、铁合金 等商品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后出台的又一力举。
   
     文件规定,从2006年1月1日起,进口滴滴涕原药、六氯苯中间体、氯丹原药、六六 六原药、对氯苯基及三氯乙醇原药、五氯酚钠原药、三环锡原药等农药原药,出口农药 ;进口分散染料,出口其制成品;进口木片、原木、木浆,出口木浆或纸张、纸板;进 口生皮,出口半成品革或成品革;进口废铜或铜精矿,出口未锻轧铜被列入加工贸易禁 止类目录。
     



来源:轻工商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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