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12日,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发布公告,2007年2月19日对原产于中国的铜管件作出的反倾销和反补贴裁决将于2012年2月18日到期,根据加拿大《特别进口措施法》(SIMA)的规定,在有效期满前,若无相关利害关系方提出日落复审申请,涉案产品的产业损害裁决及依据该裁决实施的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将期满终止。
有关利害关系方可在2011年5月2日前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2006年6月8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对原产于中国、美国和韩国的铜管件进行反倾销调查,同时对中国的铜管件进行反补贴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74121000.11、74121000.19、74121000.20、74122000.11、74122000.12、74122000.19和74122000.20。2007年1月8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对该案作出终裁,裁定中国合作企业的倾销幅度和补贴率均为0,不合作企业的倾销幅度为37%~242%,补贴率为17.73元(人民币)/千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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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管件 到期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