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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与欧盟措施保持一致,台湾限制七种邻苯二甲酸盐物质

2011-09-14   发表:

2011年9月6日消息,近日,台湾环保署(EPA)在新闻发布会上宣布,为了与欧盟在邻苯二甲酸盐物质的监管限制措施一致,将对归类为等级I及等级II中的化学品进行更新,新增七种危险物质。
按照规定,有六种物质被添加至等级I化学品中,分别为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BBP)、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NP)、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DIDP)、邻苯二甲酸二乙酯(DEP)、邻苯二甲酸(2-乙基己基酯)(DEHP)和邻苯二甲酸二甲酯(DMP)。此外,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被更新至等级II中。此外,早前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DNOP)已被归类为等级I化学品。这八种化学品将被限制作为增塑剂使用。而其他邻苯二甲酸盐物质则被列为等级4有毒化学品。
台湾环保署对这些物质颁布限制令的原因为此前在台湾市场上,有多种食品被发现含有DEHP,为了使台湾的法规与欧盟的决定保持一致,命令DEHP、DBP、和BBP这三种塑化剂必须符合REACH法规要求。
据悉,关于邻苯二甲酸盐物质使用的宽限期已有四年,但是许多企业并没有按照规定限制使用这些物质,过渡期的截止时间为在2015年1月21日。此后六个月内至18个月内,生产商必须提交关于这些物质使用情况的记录,而该日期也有可能在公众咨询后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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