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22日,韩国发布了G/TBT/N/KOR/321号通报:修订《电子电气和汽车资源回收法案》的草案。
相应的修改包括:
若电子电气设备或汽车中的有害物质(6类)的含量超过了相应的标准,则将强制采取通报和/或监管措施;
对于改良的推荐物质或构造的强制通报;
对于废弃电子电气回收管理系统的改进;
澄清汽车制造商/进口商的回收义务。
该通报拟批准日期为2011年12月1日,拟生效日期为2013年1月1日,评议截至日期为自通报起60天。。
详细信息见:http://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11/tbt/KOR/11_2744_00_x.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