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2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欧盟原讼法院(The General Court)于2011年11月8日裁定废除欧盟委员会在对华熨衣板反倾销案中,对浙江华和五金制品有限公司(Zhejiang Harmonic Hardware Products Co. Ltd.)的初裁和终裁,为此欧盟委员会决定仅对浙江华和五金制品有限公司重新启动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在欧盟合并关税编码ex39249090、ex44219098、ex73239991、ex73239999、ex85167970、ex85169000下。
2006年2月,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熨衣板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07年4月,欧盟对此案作出肯定性终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