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6日,中国国家食品和药物监督管理局(SFDA)发布《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第一批)》(征求意见稿)。
该第一批清单包含1710在中国化妆品产品中使用的成分,是2003年版本中所列成分数量的一半左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某些成分的使用限量和使用范围的限制。更多的IECIC批次将于今年晚些时候发布。
首批草案的公众评审的截止日期是2011年12月13日。
注:《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八条规定:“生产化妆品所需的原料、辅料以及直接接触化妆品的容器和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卫生部《中国已使用化妆品成分名单(2003年版)》整理了截止2000年底中国已使用化妆品成分3265种,其中一般化妆品原料2156种,特殊化妆品原料546种,天然化妆品原料(含中药)563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