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尼西亚进口农产品新规出炉。5月7日,印度尼西亚贸易部对外公布了农产品进口新条例,贸易部表示,农产品新的规章条例将确保进口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新条例内容包括如下方面:一是要求包括水果、蔬菜、鳞茎和植物繁殖的原材料等园艺农产品的进口商需要首先得到印尼农业部的安全批准才可申请贸易部的安全许可证。二是规定印尼贸易部和印尼政府机构等共同负责评估决定果蔬进口资格问题。资格评判将根据如下标准进行:所有权问题,冷藏设备齐全,具有至少有三家分销商,避免垄断等。三是要求所有进口的园艺农产品必须得以包装以及用印尼语贴上标签。四是规定首次从国外任何市场进口的农产品将需要进行风险分析,经过这道程序后,印尼新鲜农产品检疫机关以及加工产品的食品和药物监控办事处将对其签发推荐信。
对农产品市场的重要性认识,中方和印尼均达成了共识,中国—东盟自贸区建立以来,国内一批优质企业充分发挥市场反应灵敏、决策灵活的优势,积极进军印尼市场,获得发展先机,中国果蔬等农产品对外依存度不断上升,走俏印尼市场,中国由此成为印尼最大的蔬果进口国。与此同时,印尼持续不断调整园艺农产品行业的进口规章制度,不断出台新标准及政策加强管制,此前已陆续出台检验检疫、国家标准和指定口岸等方面限制进口蔬菜和水果的措施,国内蔬果等农产品输往印尼仍面临严峻挑战。
宁波出口印尼农产品在前几年连续增长的情况下,今年受利润增长空间挤压等影响,出口量有所下滑,今年第一季度输往印尼农产品78批,货值824万美元,同比下降26.4%和24.5%,增长空间很大。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随着产品质量成为出口的“生命线”这一价值意识的渗透和影响,出口企业应围绕这一中心理念重点做好如下应对工作。一是打破果蔬等农产品低水平经营的格局,转变市场策略,实施品种优良化战略,不断优化出口结构,加强果蔬生产、加工、销售环节的衔接,实现生产的科学化。二是摆脱农产品同质化低层次的竞争,就要加大技术研发投入,以技术和规模优势突破贸易壁垒,应对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三是加强技术标准、检验检疫制度和实施的相关信息的沟通了解,建立针对预警信息的快速反应及防范机制。
要使进口管制和市场开放所带来的风险可控,相关部门应把服务市场主体和创造良好环境作为发挥农产品出口职能的重要着力点,积极与贸易国家进行合作磋商,建立统一的进出口检验检疫标准体系。同时大力培育高附加值的果蔬加工龙头企业,为农产品出口企业松绑,使中国农产品在国际上占有一席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