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欧盟委员会对食品中的多环芳烃(PAH)以及重金属污染物法规进行了更新和修订。
根据近期的科学证据以及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食物链污染物专家组(CONTAM Panel)于2008年采纳的意见,欧盟委员会决定将食品中四种多环芳烃(PAH)污染物的总量作为评价多环芳烃污染的其中一个指标,这四种多环芳烃分别为:苯并(a)芘(benzo(a)pyrene)、苯并(a)蒽(benz(a)anthracene)、苯并(b)荧蒽(benzo(b)fluoranthene)和屈(chrysene),另一个评价指标为苯并(a)芘的含量,以确保之前得到的数据与以后数据的可比性。
同时,欧盟委员会还在官方公报中修订了食品中苯并(a)芘以及几类重金属污染物的取样方式和分析方法。
此次两项修订的法规将于2012年9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