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获悉,由于认为“疑点重重”,奥康正式向欧盟高等法院就初审法院审理的皮鞋反倾销案件提起上诉,中国鞋企和欧盟的官司在法律程序上走到最后阶段。
上个世纪90年代,欧盟对中国皮鞋实行“进口配额”限制,直到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才解除。2006年,欧盟又对中国皮鞋发起反倾销调查,并于当年终裁决定征收为期两年的16.5%的反倾销税。该反倾销税到期后,欧盟又于2009年决定,继续维持征收反倾销税15个月。2006年,奥康等5家中国鞋企认为欧盟的调查有违反法律的事实,于2006年底向欧盟初审法院提起司法审核。今年3月,欧盟初审法院驳回了这5家鞋企的诉讼请求。
目前,除了奥康之外的其他4家中国鞋企已经放弃了诉讼请求。“通过阅读欧盟初审法院的判决书,我们发现判决有失公允。”代理此案的中方律师蒲凌尘表示,在计算损害幅度时,欧盟实际上违反了欧盟反倾销法规的第一条。在评议欧盟改变措施方式和计算方法时,欧盟给予中方企业5天的评议时间不合理,也不符合法规规定的10天期限。在解读欧盟反倾销法规第17条3款和第9条5款时,初审法院的解读也存在争议。
中国皮革工业协会副理事长、奥康董事长王振滔表示,巴西、土耳其和阿根廷等国已经“借风火烧中国鞋”,继续默许对中国鞋的不公正对待,这将对未来中国皮鞋出口造成严重打击。中国皮革工业协会的最新统计显示,欧盟此前的反倾销税导致中国输欧皮鞋产量降低20%。
除了正面迎战,奥康也积极进行转型升级,在产品生产和出口方式上进行战略调整,以技术创新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推动国产品牌的培育和建设,开辟多元化国际市场,优化出口产品结构和产业布局,提升产业集群水平。
就在上个月,在中国代表团的多番要求之下,世界贸易组织正式设立专家组,调查并裁决欧盟对华皮鞋采取的反倾销措施是否违反国际贸易规则,从而拉开了我国官方和民间“双管齐下”维护出口权益的序幕。
世贸专家指出,世界贸易组织现有争端解决机制的规则和性质对于原告方较为有利,特别是其中一些针对发展中国家的保护条款有助于增加发展中国家作为原告的胜率。数据显示,自1995年以来,争端解决机制下全部WTO成员国的平均原告胜诉率约为86%,发展中国家作为原告的总体胜诉率则高达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