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日本媒体报道,日本政府即将在10日的内阁会议上决定通过产业活力再生法修正案,以便简化并购手续,加快审查速度,促进企业重组。同时,日本政府还决定设立向重组企业提供长期贷款的金融制度,并在2011年度财政融资计划中确保1000亿日元的专用资金用于该项支出。
产业活力再生法成立于1999年,是泡沫经济崩溃后为确保日本经济持续增长而实施的。首先由企业向政府相关部门提交企业3年规划,再由政府部门进行审查,如果企业规划通过审查,企业即可享受注册税的优惠,接受公司法特例措施的支援。2003年后,审查合格、适合该法的企业有346家。日本政府希望通过该法的修订,进一步促进日本企业重组,以便在激烈的国际竞争获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