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4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活性炭进行反倾销全面日落复审调查,以确定在取消反倾销措施后,涉案产品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的实质性损害是否继续或再度发生。
2006年4月4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活性炭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38021000。2007年3月2日,美国商务部对该案作出反倾销终裁,裁定中国涉案企业的倾销幅度为62.08%~228.11%。2009年5月29日,美国商务部对该案进行行政复审调查。2012年3月1日,美国商务部对该案进行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