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检验检疫局在对进口的铬矿石进行重量鉴定时,连续发现两批货物将集装箱自身的重量计算在了货物重量之中,造成实际到岸的货物重量远低于其发票和提单上显示的重量。
鉴定人员在对该两批货物进行逐箱鉴定时发现,装箱单上列明的每个集装箱的重量基本上都在29.1吨~29.3吨,然而每个集装箱内的货物实际重量只有26.9吨~27.1吨,平均每个集装箱短少货物2吨左右。如此一来,该两批货物一批实际短少111.37吨,短重率高达76.3‰,短重货值14154美元;另一批货物实际短少82.525吨,短重率高达76.4‰,短重货值10496美元。同时,该两批货物的贸易合同都规定买方必须按照发票金额的95%提前预付货款,这进一步增加了买方的索赔难度。
在使用集装箱运输的货物中,一般会有毛重和净重两种重量。毛重是指包括了集装箱箱皮的重量,而净重则是指去除箱皮重量之后的货物重量。有些不法商人便打起了集装箱自重的主意。在开具发票和提单的时候有意无意地“忘记去皮”,这样国内收货人不仅要承担“以皮充货”带来的重量损失,还要承担额外的海运费、保险费和关税等。为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国内收货人,在预付货款的时候务必弄清发票或提单上显示的重量是毛重还是净重,以避免因毛重中隐藏“猫儿腻”而带来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