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11日,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发布公告,2008年7月15日作出的对原产于中国的碳钢管配件继续征税令即将于2013年7月14日到期,到期前若无国内利害关系方提出日落复审申请,将取消对涉案产品的反倾销措施。
利害关系方应于2012年10月1日前就提起或反对提起日落复审程序提交书面意见(包括相关信息、观点和论证)。
2003年1月2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对原产于中国的碳钢管配件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73079999.1和73079999.19。2003年6月12日,加拿大对本案作出终裁,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50%~153%的反倾销税。2007年6月8日,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经过调查认定,进口自中国的碳钢螺纹接头未对加拿大国内产业造成损害,因此修改其在2003年7月16日对原产于中国的碳钢管件反倾销案的产业损害裁决结果,取消对碳钢螺纹接头的反倾销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