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21日,欧盟官方公报上发布了《EN ISO 22716: 2007化妆品—良好生产操作(GMP) —良好生产操作指南》(ISO 22716: 2007),公告该指南正式成为欧盟化妆品法规(EC) No 1223/2009的GMP协调标准,也就是说,符合EN ISO 22716: 2007即表示符合了欧盟化妆品法规的GMP要求。
根据欧盟化妆品法规的规定,从2013年7月11日开始,欧洲经济区(EEA) 市场中销售的化妆品必须符合欧盟化妆品法规(EC) No 1223/2009的要求(参见Intertek最新消息CN-310),其中部分要求将先于上述日期开始执行。EEA内的生产商为责任人(除非该生产商指定其他人作为代理),责任人将承担更多的法律责任,其中包括确保产品的生产流程符合良好生产操作(GMP)。
EN ISO 22716针对影响产品质量的各种因素制定了相关要求,包括人员、场所、设备、原材料、生产程序、质量控制、废弃物、分包、投诉和文件记录等方面的控制和管理。化妆品生产企业要符合这些要求,建立、实施并维护相关的符合性体系,需要具备专业的技术知识,并且施以持续不断的努力。因此,建议化妆品企业为EN ISO 22716认证要求做好提前准备,使产品全面及时地符合要求,顺利地行销欧盟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