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化妆品出口呈强劲上升之势,输出国几乎覆盖全球。从欧、美、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发达国家和地区,乃至南非、巴西等新兴经济体,再到非洲等经济相对落后地区,都能见到“中国制造”化妆品的足迹。
但在化妆品出口快速增长的同时,出口企业应该格外关注标签,不要因标签不合格影响出口。
化妆品标签是化妆品的“身份证”,是化妆品名称、产地、使用说明等信息的主要载体,也是反映化妆品质量的主要组成部分。
美国规定化妆品标识应包括产品名称、净含量、进口商名称及地址、产品成分、特性声明、警告声明、安全使用指南等内容,且规定产品名称应按《化妆品成分词典》中指定名称来表示,认定凡假标签或标签内容具有欺骗性以及没有按法规要求注明规定内容的标签都属于不合格标签。
欧盟则要求化妆品应标注生产批号或鉴别号、产品用途等信息,且最低有效期的标注要符合“欧洲联盟化妆品规程”第二款的要求。有的出口化妆品生产企业,会以做“贴牌加工”为由,放松自我保护,对于“进口商要求”和“进口国强制性要求”的概念混淆不清;对进口国强制性要求的认识不足而一味盲从进口商;对标签标示更缺乏重视和风险意识,对进口商提供的标签未经审核判断就盲目采用(实际上国外进口商并不一定十分了解本国的标签要求),如此一来既增加了标签不合格的概率,也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对此,检验检疫部门建议化妆品出口企业:
首先,要提高与国际接轨的意识,学习了解进口国标签法律法规要求,避免因国内外标准差异导致不合格。以标签法规为例,我国《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美国《化妆品标签指南》均要求化妆品全成分标注;而《欧盟化妆品规程》则规定:基于商业秘密的原因,制造商或进口销售商可以要求在成分目录中不标注一种或多种化妆品成分,但应在产品投放市场前向生产地或最初进口地所在的成员国的主管机关提交“成分保密”申请。
其次,要明确责任和分工,指定专人或相关部门进行标签审核确认。例如,在产前样与客户的确认上,应重点关注标签标注内容的确认,建立相应的审核确认程序,对客户提供的标签样张与本企业的实际生产配方仔细核实,发现标签标注内容与实际配方不对应时应及时与客户沟通,坚持诚信原则,不因客户的要求而随意变化。事实证明,只要企业秉持真诚、专业、认真负责的态度,大多数国外客户都能认同、支持并积极配合企业对标签进行修正的。
第三,要努力从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型。化妆品生产企业要在激烈竞争的市场经济社会立足,单靠从量上“做多”是远远不够的,必须放弃以制造“贴牌”产品取胜的简单扩张模式,转而进行品牌经营。没有品牌,企业就没有灵魂,从未来获得更高发展平台和更大成长空间出发,出口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在保持传统优势的同时,把发展重心放在如何树立更有亲和力和更有价值感的品牌上,拥有自主品牌,掌控标签版面格式及符合性,不断塑造企业核心竞争力,逐渐缩小并最终消除与国际先进企业间的差距。
第四,要与检验检疫部门加强信息沟通,及时反映报告确认过程中的标签问题,便于CIQ的标签检验工作前移,共同参与应对,避免大批量生产的成品因标签不合格而造成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