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刚刚在超市买的盒装牛奶,喝了就拉肚子,看看保质期也没过,问题到底出在哪里?”“超市买的海蜇,还没过保质期,吃起来就有了怪味。”进入夏天,频频有还在保质期内的食品变质的消费投诉,不少人便怀疑起了是否是销售方的储存方式有问题。从本月初开始,绍兴市消保委组织消费维权义工对市区十家大型超市贮存冷冻冷藏食品的设备进行了温度检测,检测结果不容乐观。今天上午,市消保委通报了有关情况。
市消保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商务部出台的《超市购物环境标准》的规定:冷冻柜柜内温度要求低于-18℃。检测结果显示,绍兴千客隆超市城东购物中心、三江超市以及沃尔玛超市没有达到这个要求。“特别是三江超市的冷冻食品条件储存严重不符合要求,本来应当在-18℃储存的冷冻食品堆放在柜上,最上面的一些食品袋内居然有小水珠,里面的面包已经发软,根据这些现象,可以估计这些食品的储存温度最多是0℃。”其中一位消费维权义工描述了检查时的情况。
与冷冻食品一样,冷藏柜台的温度也有明确要求,为2~6℃。在检查中,也发现三江超市、沃尔玛超市城市广场和金时代广场分店以及供销超市新河弄店没有达到要求。
“经过进一步了解,导致这些问题的原因是有些超市冷冻冷藏设备老化严重,有些超市则是为了省电没有将温度打到国家规定的范围内。还有些超市是没有把食品放到‘食品整理线’之内。”市消保委相关负责人解释说,“食品整理线”是指在冰柜的柜口下方约5厘米处一条明显的标志线,旁边注有“食品整理线”或“食品必须在此线下保存”等字样。国家工商总局明确规定,超市速冻食品的储存除了温度必须达标外,放在敞口冰柜的食品必须在“食品整理线”之下。因为敞口冰柜上下温差较大,如果食品超过食品整理线,冷冻温度便很难达到冷冻食品的存放要求,甚至有可能造成食品变质。
此外,市消保委还对各家超市的自制食品标签和食品临保专柜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发现,有个别超市未标自制食品的日期,有部分超市未及时标注食品标签,也没有食品的生产日期等信息。不少超市的临保商品专区并不醒目,有些超市设了临保专柜却空无一物,有些则仍然与其他商品在进行搭售,这些都是不规范的。
据了解,对于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消保委已以劝谕函的形式向超市提出了改进的要求,并要求超市方将改进措施和改进后的效果以函的形式回复消保委,在适当的时候再进行回访检测,并建议有关部门进行法定检测。对于屡次检测不达标而不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的超市,将建议有关部门,取消其经营资格。接下来,消保委将继续组织消费维权义工开展保健食品、婴幼儿食品、调味食品、休闲食品、现制食品、早餐食品等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