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中心
|
我要投稿
|
RSS
首页
新闻资讯
.
行业新闻
|
外贸动态
|
验货技术
|
特别报道
|
文摘杂谈
资料下载
.
基础综合
|
电子电器
|
玩具杂货
|
纺织品类
|
家具建材
|
其它下载
验货员论坛
您的位置
:
首页
>
新闻资讯
>
行业新闻
站内搜索:
文章资讯
资料下载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财政部将暂停对进出口危险品、有毒有害货物加倍收取出入境检验检疫费用
2012-07-12 发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NDRC
)和财政部近日发布公告,为减轻企业负担,自2012年8月1日起,暂停对进出口危险品、有毒有害货物加倍收取出入境检验检疫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法对危险品、有毒有害货物实施品质检验、质量鉴定、包装使用鉴定及装载上述货物的运输工具装运条件的鉴定时,收取的检验、鉴定等各项出入境检验检疫费,不再执行《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办法》(发改价格[2003]2357号)第12条关于“按本办法及其收费标准加一倍收费”的规定。
上述规定有效期为3年,至2015年7月31日止。
上一篇:
菲律宾制定鱼类进口新规
下一篇:
纳米银产品在美国纳入杀虫剂登记
[ 查看全部评论 ]
精彩评论
用户名:
(
注册
) 密码:
验证码:
匿名:
相关文章
·
美国拟发布关于机动车辆安全标准的新法规
·
FDA安全与创新法案(FDASIA)于2012年7月9日正
·
动物福利制度将为输欧动物产品设置技术门槛
·
因火灾、触电风险CPSC宣布召回便携式陶瓷取暖
·
欧盟将富马酸二甲酯限制令纳入REACH法规
·
奈瑞儿被曝美容陷阱 美丽留下后遗症
·
千元耐克鞋只穿了半年 顾客:质量不过关服务没
·
八个品种同一包装 仁化查获涉假稻子816斤
·
东莞毒腊肠案今开庭
·
硼砂涂猪肉三人领刑
·
天津 工商查处食品安全案件771件
·
陕西绥德县 捣毁3处土制炼羊油黑作坊
·
重庆市巴南区工商查获一制售假冒品牌防盗门窝
·
特别提示:莫让“包装”误导消费者
·
广东省广州市通报端午节粽子食品抽检情况
·
输欧灯具产品面临电磁辐射测试新要求
·
GS认证扩大人体工学测试的产品范围
·
澳新食品标准局发布食用色素摄入报告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帮助中心
-
网站留言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