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韩国发出通报(G/SPS/N/KOR/395),韩国卫生福利部拟对食品卫生法执行令及食品卫生法执行法规进行修改。部分修订内容如下:采用一套标签或广告预审系统要求:对特殊用途食品标签或广告,应经过预审,以防止虚假标签或广告误导消费者。其中特殊用途食品包括婴幼儿饮食、减肥配方食品、特定医疗食物及孕哺期妇女食品;采用进口介质声明登记系统要求:建立一套有组织的进口食品管理系统,准许有卫生员、食品技术员或食品工程师等资格的人员完成某一履行进口介质声明的教育计划。
目前,该通报正在征求意见中。
近日,韩国发出通报(G/SPS/N/KOR/395),韩国卫生福利部拟对食品卫生法执行令及食品卫生法执行法规进行修改。部分修订内容如下:采用一套标签或广告预审系统要求:对特殊用途食品标签或广告,应经过预审,以防止虚假标签或广告误导消费者。其中特殊用途食品包括婴幼儿饮食、减肥配方食品、特定医疗食物及孕哺期妇女食品;采用进口介质声明登记系统要求:建立一套有组织的进口食品管理系统,准许有卫生员、食品技术员或食品工程师等资格的人员完成某一履行进口介质声明的教育计划。
目前,该通报正在征求意见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