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2年9月19日欧盟委员会官方公报,关于镉和铅的限制条款正式添加到REACH法规附件XVII,并分别自公报公布当日与公报公布之日20日后生效。
铅被限制在珠宝产品中的使用。当珠宝产品任何单个部件的铅含量大于或等于0.05%(质量比)时,不得投放市场或者在市场使用。除非能验证铅释放速度不超过0.05 μg/cm2/h这一限量。豁免天然生产的水晶,釉瓷,非合成或再生的贵重宝石和装饰性宝石。
镉则被限制在珠宝,钎焊合金和PVC中使用。
根据2012年9月19日欧盟委员会官方公报,关于镉和铅的限制条款正式添加到REACH法规附件XVII,并分别自公报公布当日与公报公布之日20日后生效。
铅被限制在珠宝产品中的使用。当珠宝产品任何单个部件的铅含量大于或等于0.05%(质量比)时,不得投放市场或者在市场使用。除非能验证铅释放速度不超过0.05 μg/cm2/h这一限量。豁免天然生产的水晶,釉瓷,非合成或再生的贵重宝石和装饰性宝石。
镉则被限制在珠宝,钎焊合金和PVC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