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13日,巴西发展工业外贸部外贸秘书处发布公告,决定对进口自南非、德国、中国、韩国、美国、芬兰、中国台北和越南的平扎奥氏体304(304、304L和304H)不锈钢和冷轧铁素体430不锈钢(厚度大于等于0.35mm小于4.75mm)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72193200、72193300、72193400、72193500和72202090。
鉴于中国在反倾销程序中未被视作市场经济国家,巴方拟选择中国台北作为替代市场来计算涉案出口产品的正常价值。其他利益相关方可在公告日起20天内向巴方申请参与调查并指明其法定代表。因统计到的涉案产品生产商数量较多,巴方将从中选取出口量较大者作为调查对象并寄发调查问卷。涉案企业应在自问卷寄发日起40天内填写问卷并提交答复。巴西贸易保护局电话:+55 61 2027-7770/2027-7357,传真:+55 61 2027-7445。
有关企业请与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联系,电话:010-85692780;传真:010-65882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