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外交部部长近日发布了两项部长级命令,从2012年4月1日起将免去所有钢材产品的进口许可证书,旨在简化碳钢和特种钢材产品的进口程序。其中,碳钢产品包括半成品(铸块、钢坯、方钢、厚片和钢筋)、钢片、钢条和钢板、线材、钢丝和钢丝制品、铁路型产品、建筑造型以及碳钢制造的钢管等。特种钢材产品包括不锈钢轧制产品(钢片、钢条和钢板)、钢筋、不锈钢管、不锈钢丝及其产品、合金工具钢、模钢和高速钢。
加拿大政府表示,从现有进口许可中移除产品限制将扩大有资格进入加拿大的钢材及钢材产品的种类,不用再为进口这些产品申请特定进口许可证。
据悉,加拿大近期实行了新的信息共享系统,这将使加拿大的外交事务和国际贸易更容易获得进口数据,而不是仅仅通过发行个人进口许可证获得。钢材产品的进口控制始于1986年9月1日,依据加拿大《进出口许可法》第5段第一章第一节规定,碳钢产品被添加至加拿大进口监测列表中,目的是收集关于这类产品的进口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