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顿生态部于近日发布了一项最终规则,根据《华盛顿儿童安全产品法案》要求,玩具、化妆品、珠宝等儿童产品生产商在使用了特定的高度关注化学品后必须向生态部门进行呈报,旨在向机构和消费者填补现有空缺的数据。该项最终规则中包含了66种高度关注物质,包括甲醛、双酚A、镉和各种邻苯二甲酸盐物质。报告制度将根据化学品的使用和生产商的规模分几年逐步实施,首例生产商的报告制度将在2012年8月实行。
生产商将要求在年度基准基础上向生态部门报告其可能添加至产品中的每种高度关注化学品的使用量。该使用量高于最低浓度,可在规定范围内被检测出,在常规实验室操作条件((实际量化极限(practical quantification limit,PQL))下具有精密度、代表性、完整性等特性。若产品部件中高度关注化学品的含量高于100ppm,生产商必须向环保部门进行通报。
生产商向生态部门提交的报告内容包括:(i)化学品名称以及化学品CAS登记号码;(ii)产品种类或类型;(iii)产品构成或部件属于哪个类别;(iv)化学品功能的简短描述;(v)每个产品类别每个部件中包含的化学品总含量(可用以下范围表示:大于等于PQL小于100ppm,大于等于PQL小于500ppm,大于等于500ppm小于1000ppm,大于等于1000ppm小于5000ppm,大于等于5000ppm小于10000ppm,或大于等于10000ppm);(vi)发布报告的生产商或贸易组织的名称和地址,联系人的姓名、地址和电话;(vii)与合理使用该产品有关的生产商信息。此外,报告方将不被要求提供任何详细的配方信息以及儿童产品或部件中使用化学品的引入方的详细名称和地址。
根据规定,报告制度将取决于化学品的使用和生产商的规模,于最终法规生效的一至七年内生效。作为常规性法规,大型生产商将要求在法规生效的一年后提供关于一级化学品的信息(如可能被放入婴幼儿口中或体内,或与嘴部接触适合于3岁及以下儿童使用的儿童产品中的化学品)。随后实施的对象为二级产品(可能直接与儿童皮肤接触超过一小时的儿童产品,如服装、珠宝和床上用品)和三级产品(直接与儿童皮肤接触少于一小时的儿童产品,包括玩具)。第四级要求汇报的产品(在合理可预期使用情况下不会与儿童皮肤和嘴部直接接触的产品部件,包括儿童产品内部的部件)根据生态部门的逐个分析评估并不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