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阿根廷经济与公共财政部外贸国务秘书处照会我处,通报阿方根据8月27日官方公告中公布的该部2012年第470号决议,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瓷砖(南共市税号为6907.90.00)征收临时反倾销税,税率为4.62美元/平米。
上述决议于8月28日起生效,有效期6个月。
8月28日,阿根廷经济与公共财政部外贸国务秘书处照会我处,通报阿方根据8月27日官方公告中公布的该部2012年第470号决议,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瓷砖(南共市税号为6907.90.00)征收临时反倾销税,税率为4.62美元/平米。
上述决议于8月28日起生效,有效期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