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16日,欧盟官方公报(OJ)上发布了条例(EU)No 412/2012,将富马酸二甲酯加入REACH法规附件17(对某些危险物质、混合物、物品在制造,投放市场和使用过程中的限制)物质清单第61项,法令在自欧盟公报发布之日20天后执行,并要求成员国将其无条件转化为本国法律。这预示着6月4日起,全欧盟将限制富马酸二甲酯。
根据此次修订,用于物品及物品的任一成分中的富马酸二甲酯含量不得超过0.1mg/kg,任何含有DMF含量超过0.1mg/kg的物品或任何部件禁止投放市场。
富马酸二甲酯通常被用作防潮袋在产品中起到防腐防霉的效果,常用于皮革、鞋类、纺织品等的生产、储存和运输过程中。人体吸入、摄入或与之接触,会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造成刺激和伤害。
据统计,2012年1至4月,宁波地区出口欧盟各类服装共8104批,1.88亿美元,鞋类制品704批,1335.66万美元。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出口企业:一是高度重视该法令的最新要求,及时学习相关标准并严格遵照执行。二是切勿盲从客户要求,对客户指定原料更要严格把关,建议企业在与客户签订外贸合同时对因客户指定原料导致产品不符合要求的权责归属进行明确,有效规避贸易风险。三是在设计及生产环节充分考虑DMF限量要求,以及其他存在潜在风险的各个细节,积极改进生产工艺。四是加大生产过程各个环节的检测监控力度,确保产品的安全可靠、质量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