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电22日宣布,将向15万核事故灾民赔偿880亿日圆精神损失费。
据日本共同社6月23日报道,东京电力公司22日宣布,将向因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被迫离家避难的约15万灾民支付总计880亿日圆(约合人民币70.9亿元)的精神损失费,本次公布的是自3月11日事故发生当天到2012年1月的赔偿额度。
按照事故处理进度表,反应堆将于2012年1月冷却停止。赔偿费用将作为特别损失计入东电2011年二季度财报。东电的这一赔偿金额是参考文部科学省原子能损害赔偿纠纷审查会20日发布的精神赔偿标准后估算得出的。
据该审查会发布的标准,临时安置房内的灾民可于事故发生后半年内获每月10万日圆的补偿,在避难所、体育馆等条件较艰苦设施内避难的灾民每月可获12万日圆,事故发生半年后至1年内的补偿金额则统一为每月5万日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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