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31日,应山东省安丘市鲁安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南非国际贸易管理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乙酰氨基酚(扑热息痛)进行反倾销新出口商复审立案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2924.29.05。本案的倾销调查期为2011年1月1日~2012年1月31日。
申诉方在申请中指出,公司曾于2007年8月15日发过125公斤对乙酰氨基酚样品到南非,但此后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再未出口、更未在反倾销最初立案期间及后续重审期间出口该产品到南非及其他南部非洲关税同盟国。
2012年8月31日,应山东省安丘市鲁安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南非国际贸易管理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乙酰氨基酚(扑热息痛)进行反倾销新出口商复审立案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2924.29.05。本案的倾销调查期为2011年1月1日~2012年1月31日。
申诉方在申请中指出,公司曾于2007年8月15日发过125公斤对乙酰氨基酚样品到南非,但此后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再未出口、更未在反倾销最初立案期间及后续重审期间出口该产品到南非及其他南部非洲关税同盟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