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13日,阿根廷工业部贸易管理及政策副国务秘书处照会中国驻阿经商参处,通报其根据10日官方公告中公布的该部2011年第194号决议,现已结束对原产于中国的电扇的反倾销调查,并决定采取征收136.92%反倾销税的最终措施。上述措施于2011年6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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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扇 反倾销
2011年6月13日,阿根廷工业部贸易管理及政策副国务秘书处照会中国驻阿经商参处,通报其根据10日官方公告中公布的该部2011年第194号决议,现已结束对原产于中国的电扇的反倾销调查,并决定采取征收136.92%反倾销税的最终措施。上述措施于2011年6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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