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世界贸易组织网站消息,欧盟7月25日就与中国间的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反倾销税争端提交世贸组织解决。
作为贸易纠纷解决程序的第一阶段,欧盟提出与中国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框架内就中国向欧盟产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征收反倾销税一事进行磋商。如果为期60天的磋商不成功,欧盟可要求世贸组织成立专门小组对这一争端进行裁决。
据记者了解,2009年10月23日,应国内产业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商务部决定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进行反倾销调查;2010年6月9日,商务部发布了该案初裁决定,认定欧盟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存在倾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八条和二十九条的规定,商务部决定采用保证金形式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
今年1月23日,商务部公布了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反倾销调查的终裁决定。商务部最终裁定,原产于欧盟的进口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存在倾销,中国国内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产业遭受了实质损害,而且倾销和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并决定自2011年1月23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征收33.5%~71.8%不等的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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