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公布了美国诉中国取向电工钢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争端案(案件编号DS414)执行之诉专家组报告。WTO在裁决中判定中国对某种特钢产品征收关税违反了全球贸易规则。裁决指出,中国于4月停止征收关税;当时WTO正在举行听证,距美国首次提出申诉已过了四年半时间。美国贸易代表弗罗曼则表示,中国关税加剧了美国钢铁业者的出口亏损;后者每年的出口亏损超过2亿美元。美国于2010年提出这项争端案,此前中国对原产于美国的取向电工钢产品课征惩罚性关税。涉及的美国钢铁厂商包括俄亥俄州的AK Steel(AKS.N)和宾州的ATI Allegheny Ludlum (ATI.N)。中国指控美国钢铁“倾销”,但WTO于2012年裁定认为其采取惩罚性关税措施不当。2014年1月,美国向WTO投诉中国未遵守裁定。
商务部条约法律司负责人就此发表谈话表示,中方注意到,专家组报告就损害评估相关的负面影响评估、国内产业状况基本事实披露等方面支持了中方主张,中方对此表示欢迎。同时,中方对专家组关于价格影响分析、因果关系认定、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裁决持保留意见。
中国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取向电工钢产品实施的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已于2015年4月10日到期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