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具的安全规范-GB 6675-2003《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概述 玩具行业是世界性的大行业。我国政府非常重视玩具行业的发展,目前,在轻工出口产品中仅次于皮鞋类产品,列第二位。同时,我国政府也非常重视玩具产品的安全。自1986年发布了等同采用国际玩具工业委员会编制的ICTI—80《国际玩具安全自发标准》的强制性国家标准GB6675—1986《玩具安全》以来,共发布了10个国家标准、19个行业标准,建立了较健全的玩具安全与质量标准体系。十几年来,这些标准特别是作为玩具安全的“纲领性”标准GB6675—1986,对提高、保证我国玩具安全质量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随着科技水平日新月异的提高、我国玩具行业不断的发展壮大及与国际玩具业越来越密切的交流合作,新的科研成果和制造技术在玩具业的应用,我国玩具业的技术和制造水平迅速提高、新玩具产品层出不穷、高科技玩具产品已成为发展的主流,行业得到了迅猛的发展。 为了更好地保护广大儿童的身心健康、尽可能地减少不安全、劣质的玩具对儿童的伤害,提高我国玩具标准的水平,使其与国际标准同步,我国以技术法规的形式颁布了于2004年10月1日起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GB6675—2003《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新标准)。由于新标准与老标准的依据不同,且时间跨度较大,相比起来,无论在技术要求/指标,还是编写格式等方面,新标准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一、标准的性质 新标准是我国以标准形式发布、实施的技术法规试点项目之一,是强制性实施的。适用于在我国生产并销售的所有玩具(含赠送、试用及进口),即不符合本标准的玩具一律不得上市销售。 二、新标准的总体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 新标准总体结构分为正文和附录两大部分。 新标准正文中新增了第6章“实施与监督”、第7章“法律责任” 。 新标准附录分为规范性附录和资料性附录,同时增设了2级附录。 新标准的编写,既符合GB/T 1.1的要求又在格式上有所突破。 三、新标准各部分的性质、主要内容及关系 1. 各部分的性质及主要内容 (1)正文的性质及主要内容 正文全部为规范性内容。共分为: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总则、技术要求、检验、实施与监督、法律责任和其他,共8章。其主要内容包括: ① 适用范围 ② 总则 明确指出了,新标准的性质是强制性安全通用技术规范;目的为儿童在正常使用和可预见的合理滥用下,最大限度地避免因玩具本身的某些缺陷给儿童造成伤害;在儿童正常玩耍时,玩具应保证玩耍者及第三者的安全或健康。同时,强调了新标准不能、也不会免除家长选择合适玩具的责任,也不能免除家长在不同年龄儿童接近/玩耍同一玩具的监管责任等。 ③ 技术要求 新标准正文的技术要求对绝大多数技术指标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包括机械和物理性能(共28项条款)、燃烧性能(共6项条款)、特定元素的迁移(共2项条款)、玩具标识和使用说明(共1项条款、涵盖新标准中所有相关要求和GB5296.5—1996标准),共四部分内容。 ④ 实施与监督 规定了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和实施的要求、途径和方法。明确了“安全认证”或“生产许可证”为标准实施的途径。 ⑤ 法律责任 明确了违反本标准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2)附录及其性质、主要内容 附录部分共3个一级附录、10个二级附录,分为规范性附录、资料性附录两部分。 ① 规范性附录 附录A(规范性附录)机械和物理性能; 附录B(规范性附录)燃烧性能; 附录A.A(规范性附录)电池动力玩具; 附录C.A(规范性附录)1,1,1-三氯乙烷酸度测试方法; 其中,附录A、附录B、附录C三个一级附录分别等同采用国际标准化组织发布的ISO8124-1:2000《玩具安全 机械和物理性能》、ISO8124-2:1994《玩具安全 燃烧性能》、ISO8124-3:1997《玩具安全 特定元素的迁移》标准。其主要内容为: 规定了,除标准正文中已规定的“类似仿真武器玩具”具体技术要求/指标外,有关机械和物理性能、燃烧性能、特定元素的迁移的具体技术要求/指标。 规定了,除正文中已规定的“类似仿真武器玩具的检验”和“玩具使用说明的检验”的测试方法外,有关机械和物理性能、燃烧性能、特定元素的迁移的其他各项检验的测试方法。 ② 资料性附录 附录A.B(资料性附录)玩具年龄分组指南; 附录A.C(资料性附录)安全标识指南和生产厂商标记; 附录A.D(资料性附录)连接在童床或游戏围栏上的玩具的设计指南; 附录A.E(资料性附录)基本原理; 附录A.F(资料性附录)声响玩具; 附录C.C(资料性附录)测试试样可迁移元素分析的程序选择图框; 附录C.D(资料性附录)背景情况和理论说明。 这些附录给出了标准中重要规定的依据和对专门技术问题的介绍、某些条款的参考资料、正确使用标准的说明及示例等。如忽略对资料性附录的正确理解与使用,或将这些重要的资料性附录与标准正文和规范性附录割裂开来,则许多标准技术要求条款在理解和使用时就会产生偏差,甚至产生误解。 2. 正文与规范性附录中“技术要求”的关系 新标准正文中,除对“类似仿真武器玩具”作出了具体规定技术要求/指标外,其他各项技术要求只进行了原则规定,其具体技术要求分别在规范性的“附录A(规范性附录)机械和物理性能”、“附录B(规范性附录)燃烧性能”、“附录C(规范性附录)特定元素的迁移”中分别作出规定。同时正文中规定,玩具使用说明必须同时符合新标准的相关要求和强制性国家标准GB5296.5—1996《消费品使用说明 玩具使用说明》的要求。 3. 正文与规范性附录中“测试方法”的关系 新标准正文中,除规定了“类似仿真武器玩具的检验”和“玩具使用说明的检验”的具体测试方法外,其他各项检验的测试方法均在规范性的“附录A(规范性附录)机械和物理性能”、“附录B(规范性附录)燃烧性能”、“附录C(规范性附录)特定元素的迁移”中分别作出了规定。 四、新标准的依据与水平 GB6675—2003《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的“附录A(规范性附录)机械和物理性能”、“附录B(规范性附录)燃烧性能”、“附录C(规范性附录)特定元素的迁移”分别等同采用了国际标准化组织现行的玩具安全标准ISO8124-1:2000《玩具安全 第1部分:物理和机械性能》、ISO 8124-2:1994《玩具安全 第2部分:燃烧性能》和ISO8124-3:1997《玩具安全 第3部分:特定元素的迁移》。另外,结合我国的国情,保留了老标准GB6675-1986标准有关玩具手枪的限制规定,并将其完善为“4.28类似仿真武器玩具”。因此,高起点地与国际水平接轨使新标准更具先进性、合理性、全面性和可操作性。 五、新标准的作用与意义 1. 更有效地保护儿童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 新标准对产品生产、储运和使用中的安全、卫生要求及其测试方法做出更为全面、科学、严谨的规定,新标准的有效实施能更有效地确保向消费者提供的产品是安全卫生的。 2. 全面提升我国玩具标准体系的水平 由于新标准是玩具各类玩具的通用安全标准,其他与GB6675标准相关的强制性标准等均应进行相应的修订。从而大幅度地提升了我国玩具标准的整体水平,并与国际标准的水平接轨。 3. 促进玩具行业发展 随着新标准的实施,将大幅度提升我国玩具产品的安全质量;有利于进一步扩大我国玩具产品出口,提高我国玩具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地位;并可对我国玩具市场设置合理的保护。 4. 规范玩具市场,有效保护消费者 新标准的强制性实施与市场准入制度的建立,将使我国的玩具市场得到进一步的规范,有效地保护我国广大少年儿童的人身安全与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