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墨西哥经济部国际贸易惯例总局函告我驻墨使馆经商处,称其已对原产自中国和智利的灌装伞菇(税号:20031001)反倾销日落复审做出终裁,征税措施如下:
1、对于入关价格低于每净公斤2.05美元的,征收海关进口单价与此参考价之间的差价;
2、对自智利进口产品所征收反倾销税额不得高于0.3712美元/净公斤,对自中国进口产品所征反倾销税的税额不得高于0.6121美元/净公斤,其中对自中国Calkins Limited公司进口的涉案产品征税不得高于1.1891美元/净公斤。
近日,墨西哥经济部国际贸易惯例总局函告我驻墨使馆经商处,称其已对原产自中国和智利的灌装伞菇(税号:20031001)反倾销日落复审做出终裁,征税措施如下:
1、对于入关价格低于每净公斤2.05美元的,征收海关进口单价与此参考价之间的差价;
2、对自智利进口产品所征收反倾销税额不得高于0.3712美元/净公斤,对自中国进口产品所征反倾销税的税额不得高于0.6121美元/净公斤,其中对自中国Calkins Limited公司进口的涉案产品征税不得高于1.1891美元/净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