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只“小强”先吃了蛋糕
超市十倍赔偿气也难消
市民王女士执意要求美华超市书面承诺食品安全
19日上午,市民王小姐在天河区东圃大马路的美华超市,购买了几块肉松蛋糕。她随即回到家中,正准备食用时,赫然发现蛋糕里面有3只小蟑螂。王小姐于是向市消协投诉,超市方称愿意以蛋糕原价的十倍赔偿,并再赔偿200元,不过此举被王小姐拒绝。
“这样的蛋糕谁敢吃啊,完全没有食品安全意识。”说起那天在蛋糕中发现蟑螂,王小姐仍旧心有余悸。“一开始还以为是三个黑黑的脏东西,仔细一看是三只‘小强’,被蛋糕包着,里外都有。”王小姐当即向美华超市反映,同时向广州市消费者协会投诉,在市消协工作人员的协商下,超市愿意赔偿蛋糕原价的十倍金额,同时再补偿200元补偿款,但王小姐拒绝了:“出了事情,超市只是罚了点钱,根本是治标不治本。我觉得超市应该得到其应有的处罚,要给消费者一个保证食品安全的书面承诺。”
昨日下午,美华超市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超市方一直积极地与王小姐进行协商,但王小姐索赔金额太高,让他们无法接受。“我们之前按照相关法规跟王小姐进行协商,但王小姐执意要我们赔偿600元,所以协商过程中出现分歧。”对此,王小姐坚持认为,自己是在向超市方索要书面承诺书遇阻后,才提出600元的索赔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