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公布关于部分农药设置单次固定暴露阈值的意见征询。此举引来欧洲环保组织“农药行动网(PAN)”的高声指责。
EFSA提议Cramer结构分类II和III两组农药的对应毒理学关注阈值(TTC)为每人90ug/天,但PAN欧洲认为该TTC的基础数据陈旧、没有参考关于此阈值所反映暴露危险程度的独立科学文献,而且未包括毒性最大的化学品。PAN还担心EFSA的提议将促使工业界将毒理学关注阈值推广至其他重要的农药产品。
EFSA对此回应称,这个TTC阈值的建立是有科学依据的,并非顺从工业界之要求。EFSA考虑了一批业已公布的分析研究,对原用于人类暴露阈值的数据以及EFSA数据库里关于农药的其他研究数据做了亲自分析。“如果暴露低于通用人类暴露阈值,TTC认为造成人类健康不利影响的可能性也会非常低。比较一物质已知或预估的人类暴露水平与相应的物质TTC阈值,可以初步判定这个物质是否需要更多详细的危害评估。从这一点看,TTC原则可以作为定性风险评估和优先刷选的有力工具。”
背景介绍——毒理学关注阈值(TTC)
毒理学关注阈值(threshold of toxicological concern, TTC)的研究兴起于上世纪90年代,作为一项新的危险度评价原则,相继被多个国际组织认可和采纳,成功应用于评价食物中低水平暴露的化学物质和调味料等物质的毒理学安全性,在其它领域也显示出潜在应用价值。
TTC原则最早由Munro在总结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有关食品接触化学物质(通过食品包装材料渗入)阈值管理后提出,并作为FDA间接食品添加剂阈值管理的科学基础。后来Munro等[1-2]在分析化合物的Cramer(1978)结构分类和慢性毒性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了TTC原则。
TTC原则是为所有化学物质制定一个安全的人体暴露水平阈值,无论是否知道化学物质明确的毒性,只要人体摄入量水平低于该阈值,就不会危害到人体健康。原则上TTC适用于评价食品中缺乏毒性数据的低浓度化合物,但前提是要了解化合物的化学结构,并能够有效估计人体摄入量。
TTC原则相继被世界粮农和卫生组织(FAO/WHO)食品添加剂委员会(JECFA)、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 2004)、欧洲药品评估机构(EMEA,2004)、化学品安全评估WHO国际计划(IPCS, 1998)和欧盟毒理、生态毒理与环境科学委员会(Bridges, 2003)认可和采纳,到2004年为止JECFA已经用TTC方法评价超过了1250种调味料[3-5]。最近国际生命科学研究所(ILSI)欧洲专家组将化合物的评价范围进一步扩展到遗传毒性和致癌性化合物[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