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国环保署(EPA)提议一项关于意见征询的声明,要求企业提供关于注册杀虫剂产品中使用的纳米材料的信息,原因是纳米材料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环境存在潜在的影响。
EPA建议,根据《联邦杀虫剂,杀霉菌剂及灭鼠剂法》(FIFRA)第六章(a)(2)条款下的要求获取杀虫剂中使用的纳米材料,以及对人体和环境可能造成风险的信息。若EPA采取这种方法,《美国联邦法规总览》150章50条(f)(30)也要求任何申请注册的杀虫剂产品必须含有此类纳米材料的信息。
另一种方法为,机构根据FIFRA第三章(c)(2)(B)要求,使用数据来访通知(DCIs)。
此外,为了符合FIFRA和《杀虫剂注册改进法案》(PRIA),EPA还提议一种新的方法以逐一决定该纳米成分为“新”的活性或惰性成分。
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11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