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1年1月1日起,凡是申请“能源之星”计划的产品,其测试结果皆须经美国环保署(EPA)认可的实验室取得,同时必须经由授权的认证机构(CB)审核后,才可以在相应的产品上使用能源之星标志。此外,这些符合能源之星计划的产品还会受到后续跟踪检查以保证其持续符合性。随着能源之星计划的逐步更新,家用和商用电子及办公设备的能源之星规范也在不断修订之中。
一般来说,能源之星能效规范(合作伙伴协议书)的制修订可分为一下几个阶段:
(1)发布或制定改版通知给制造商及其他利益相关方;
(2)能源及环境分析;
(3)市场、产业及设计调查研究;
(4)制定测试方法(如有必要);
(5)发布能效规范草案;
(6)举行制造商及其他利益相关方会议;
(7)发布后续草案及临时动议备忘录(如有必要);
(8)草案和合作伙伴意见发布在网站上;
(9)新版能效规范定稿;
(10)最终决定备忘录;
(11)新版能效规范生效。
下面整理了截至2011年12月25日前,家用和商用电子及办公设备能源之星规范的制修订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