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日13日,阿根廷贸易政策与管理副国务秘书处在官方日报发布2011年第172号决议,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滚珠轴承(南共市税号为84821010)进行反倾销日落复审,复审调查期间继续按阿经济生产部2006年所作出的决议征收反倾销税。阿调查机关拟选取西班牙作为本案替代国,相关利益方可自本决议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此发表评论。
有关企业可与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联系,电话:010-58280855;传真:010-5828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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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珠轴承 反倾销 日落复审
2011年6日13日,阿根廷贸易政策与管理副国务秘书处在官方日报发布2011年第172号决议,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滚珠轴承(南共市税号为84821010)进行反倾销日落复审,复审调查期间继续按阿经济生产部2006年所作出的决议征收反倾销税。阿调查机关拟选取西班牙作为本案替代国,相关利益方可自本决议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此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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